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卫生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人才交流中心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和授权的人事、人才、考评公共性服务职能。
1、建立全省卫生行业信息交流网络和人才供求信息库,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交流信息。
2、建立人才流动渠道,为求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服务,为卫生事业单位内部落聘、待岗人员重新上岗或择业提供服务。
3、引进人才智力,开展卫生人才、劳务和技术交流与合作。
4、适应卫生改革需要,进行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卫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开展社会化人才评价,承办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类机构及个人委托的卫生人才测评、技术考级、资格考评、事业单位进人考试等工作。
6、受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委托,开展本行业人事代理等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