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一、评定方法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卫监督发〔2009〕5号)《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卫生监督员对各类需量化分级管理的公共场所按照量化分级评分表进行打分,根据标化后的量化分值,确定各单位的卫生信誉度等级,标化得分在90分以上的,核定为A级;70-89分,核定为B级;60-69分,核定为C级;低于60分的,不予评定等级,责令限期整改。
二、评定结果
2020年度思茅区共有纳入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公共场所1339家,其中住宿场所499家、美容场所249家、美发场所446家、沐浴场所118家、游泳场所7家。通过卫生行政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相结合情况,共对1339家单位进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其中A级单位4家,B级单位29家,C级单位1303家,无不予评定等级单位。其评定结果公示如下(C级单位名单略):
附件1:普洱市思茅区2020年度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定名单(A级B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