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预缴税款计入“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该科目现行文件中并无规定,注意该科目不同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缴税款)”,“预缴增值税”是应交税费科目下的二级科目,“预缴税款”是应交增值税的三级科目。设置“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后,相当于有一个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并列的科目。专用于核算房地产开发预缴税款,抵减税款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计提增值税,在应税业务发生时,确认销售额与应交增值税额: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含增值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售时:
借:应收帐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完税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