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不仅需要准备资料还需要你有良好的信誉。企业和法人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
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出票人有良好的信用保证
所谓承兑,简单地说,就是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
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应承担付款义务。这是因为付款人与出票人在出票之前双方之间存在资金关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有一定金额的款项,或者付款人对出票人负有债务。所以,出票人委托付款人进行付款。为了使付款人做好付款的准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要由付款人作出意思表示。付款人一旦承兑,该付款人则成为承兑人,就负有无条件付款的义务。相反,如果付款人不同意承兑,不在汇票上签章,那么则不产生票据责任。付款人不同意承兑,并不对收款人承担责任,只是对出票人违反约定义务;形成违约,从而对出票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票据责任。收款人因付款人不同意承兑,也不能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只能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