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及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三)具体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查询认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2.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须在2023年3月25日(含3月25日,下同)前取得 ,其中:①2023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等有效证件视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证书的2023教师资格证官网2023教师资格证官网,可延至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一)笔试
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笔试辅导培训班。
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可加分。县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凡符合加分条件人员,请于笔试后5日内将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寄)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逾期视为不作加分处理。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在明溪县政府官网公示(网址:,下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
2.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