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放管服效”改革纵深推进,推动实现全市卫生健康体育领域政务服务系统性重塑,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医师护士执业电子证照的通知》(宛办〔2023〕107号),在全省首次探索试点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电子证照管理。
通知明确,自2023年6月25日起,南阳市医护工作人员在办理医护执业注册、变更、延续、注销等行政审批业务时将不再打印纸质证书,且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证书。
审批结果将以电子证照的形式即时予以反馈。对于全市已制纸质《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继续有效,医师、护士通过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申领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中对医师、护士执业信息核查时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纸质执业证书。
在全市推广应用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是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充分借鉴全国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的又一项政务服务便民举措。医师、护士电子证照推行后,将进一步缩短医师、护士办理相关业务的时间,在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减少申请人往返大厅办理相关业务的次数,在部分业务中真正实现“免材料办”“不见面办”“网上办”“掌上办”,达到“全域通办”。
另据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消息,《关于在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实行“免材料”办理的通知》也于近日印发,在全省率先开展“免材料”办理工作。
《通知》明确,在全面推行护士电子执业证书的基础上,医师多机构备案、医师变更执业地点、医师离职备案,护士变更执业地点、延续、重新注册、军队变入地方等7个事项申请人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办理。申请人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端或民科微服务公众号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填写完善信息并保存提交,申请人所在医疗机构审核同意后,向审批机关提交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审核审批表即可。
为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审核审批表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邮箱、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审批机关进行申报,审批机关收到后直接在后台进行审查,核发医师、护士执业证电子证书,全程申请人、医疗机构无需到现场进行办理。这项措施将惠及7万余医师、护士,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率,节约群众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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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通过构建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优化完善行政审批方式,实现对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从准入到退出全执业周期的信息化管理。
2019年9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核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核查和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工作部署,在前期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基础上,2020年7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05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进一步推进医疗资源科学配置,提高卫生健康管理效率,保障医务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效力、管理职责、申请维护、时间安排四点。
■ 法律效力
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 管理职责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电子证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2023护士证电子化注册入口,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子证照的管理工作。
■ 申请维护
电子证照是现有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和拓展,其签发、生成、修改等工作,应当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相衔接。
医疗机构可在电子化注册的机构端,医师、护士可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
医师、护士所在执业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师、护士执业信息的核查确认,医师、护士应当依据规定履行本人电子证照申领、执业信息维护等责任。
■ 时间安排
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
需要补充完善生成信息的2023护士证电子化注册入口,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
本文消息来源:南阳市卫健体委微信公众号、医药卫生报、国家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