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无经济能力赔偿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有经济能力赔偿未成年或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被抚养人的生活开支。
具体来说,当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身体伤残的,需要长期或者永久依赖他人来维持基本生活的,那么受害人为了生活方便,在伤残评定以后往往会由受害人抚养的被抚养人,因此,为了保障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当在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中,一并计算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被抚养人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他们是无辜的受害者。因此,在赔偿义务人不能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时,受害人的损失应由法院判决由其财产(赔偿义务人)来赔偿。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被抚养人生活费在2025年的最新变化如下:
1. 总体保持稳定:被抚养人生活费在过去几年中有所增长,总体保持稳定。
2. 计算标准更加明确: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得到了明确,包括年龄、性别、伤残等级等因素。
3. 赔偿年限计算变化: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被抚养人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仍在世的,赔偿年限计算不再受限,可以一直计算。
4. 赔偿权利人变化: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赔偿权利人由原来的继承人变更为近亲属,扩大了赔偿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变化是基于过去的司法解释和趋势分析,具体的规定和实施还需要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被抚养人生活费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 计算方法要准确。被抚养人生活费要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以一名子女或父母、配偶计算。
2. 事故发生时,被抚养人不足六十周岁,但根据年龄和伤残情况,确定需要长期持续依赖他人生活,其费用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年支付。但被抚养人在事故发生时已满六十周岁且无劳动能力,或者因年迈丧失劳动能力,其生活费应一次性支付。
3. 被抚养人在事故发生时已满七十五周岁,没有其他抚养人或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的,该项费用应全额支付。
4. 在实际操作中,要准确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相关证明。
5. 要准确确定赔偿年限。对未成年人赔偿权利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应按二十年进行赔偿。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 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同时应负担相应的份额。
7. 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适当予以考虑。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