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范围包括:从事工业、建筑、房地产、社会福利用水的单位和个人;船舶的所有人和经营者;铁道、交通、电力、农林水利、市政工程、其他经营单位和部门及行政单位的所属企业(单位)等。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费率为:按照规定标准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应占征收对象实际收入的一定比例,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5年的最新变化如下:
1. 纳税人的缴费负担进一步减轻。在延续实施有关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省级政府统筹下,对水利建设基金继续实行分级分类优惠减免政策。
2. 缴费方式进一步优化。各地要积极引导缴费人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贵州省税务局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线上渠道办理缴费,提高缴费的便利性和效率。对部分确有困难的缴费人,各地要结合实际继续提供缴费服务。
目前,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相关政策可能会随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而变化,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最新信息,建议您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注意事项包括:
1. 依法筹集:水利建设基金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筹集,不能随意扩大筹集范围,更不能超范围使用。
2. 合理安排: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是按照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的,因此,各地需要合理安排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确保基金的合规使用。
3. 严格管理: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和征收机构应当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4. 及时足额征收: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不得随意减免或者拖延征收。
5. 专款专用:水利建设基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遵守税收法规:水利建设基金是地方性税收,其征收必须遵守国家税收法规,不得违反税收法规的规定。
以上就是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