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书转让时,由被背书人签章,将票据交付给背书人,表示被背书人同意成为票据的最后持票人。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一种方式,被背书人成为票据权利的新持有人,并享有票据权利。背书可以连续转让,即把票据权利转让给次一背书人又转给再次背书人,直至达至最后被背书人。
承兑汇票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票据债务为目的在汇票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将汇票交付给被背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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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被背书人收到汇票后,对汇票的流通使用有着重要的作用,背书是支票债权转移的可靠保证,能够消除支票签发的风险,同时是权利主体变更的一种方式^[1]^。随着电子承兑汇票的日益推广和普及,背书操作也发生了变化,电子汇票系统也十分注重对背书人信息的确认,包括印鉴核对等,其目的就是保证出票人、承兑人以及背书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票据被冒领或拒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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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粘附票据附属票据,票据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后背贴在票据上的行为。其注意事项有:
1. 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有:部分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被背书人名称的更改、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人签章不同行。
2. 背书连续是指转让背书的被背书人名称在票据栏中一次记载完毕。
此外,承兑汇票背书的法律效果是,票据经背书后,增加了新的权利人,同时转让了票据权。票据可以流通了。承兑汇票持有人可以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其他人,其他人通过承兑汇票背书取得对票据所载债务的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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