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会计分录具体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以上会计分录仅供参考,具体所得税费用科目和金额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纳税申报表,通常需要根据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编制。
请注意,以上仅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一般处理方式,具体操作可能因企业实际情况而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的最新变化如下:
新的会计分录中,将所得税费用科目替换为以“所得税费用”代替“递延所得税费用”。
新的会计分录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化不再与应交所得税挂钩。
新的会计分录中,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原来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三部分组成。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变化是基于目前的信息和知识,但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此外,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请咨询专业人士。
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的注意事项包括:
1. 汇算清缴期前取得减免所得税额需要先计入应交税金,在汇算清缴时结转到利润总额,并据此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2. 汇算清缴期间,企业所得税费用为借方余额,表示企业亏损,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提取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 汇算清缴后,企业应将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4. 会计分录中使用的科目应准确完整,记账规则要准确。
5.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涉及调整业务应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请注意,以上仅是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的一部分注意事项,具体事项请参考相关会计法规和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