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会计分录可以如下操作: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
具体的会计分录可能因公司的会计政策而异,也可能因公司规模、行业和地点而异。建议查阅公司财务制度或咨询公司财务部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财务人员,以获取最准确的会计分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会计分录最新变化如下:
1. 残保金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 如果企业是初次安排残疾人就业,并取得了财政部门核定的残保金指标,这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银行存款。
3. 残保金一般按照企业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提,提取时可以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或“管理费用”科目,实际缴纳时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会计分录注意事项包括:
1. 确认保障金收入时,应按照保障金的收款金额入账。
2. 保障金收入应作为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在利润表中列示。
3. 会计分录中应使用“银行存款”科目,表示企业实际收到的保障金金额。
4. 会计处理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收入和费用的配比。
5. 保障金支出应作为企业的费用支出,在利润表中列示相应的费用金额。
6. 会计分录中应使用“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等科目,表示企业实际支出的保障金金额,并遵循一致性原则,即同一企业在相同期间内应使用相同的科目和金额。
通过遵循这些注意事项,企业可以正确记录和报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入和支出,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