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为: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12。
这种方法计算的特点是固定资产在使用的早期提取折旧较多,依次减少,到固定资产使用后期提取的折旧逐渐增加,到固定资产使用最终清理时,将提取的折旧额全部提取完毕。
这种方法适用于使用年限短,预计残值高,更新改造频繁的固定资产。
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2025年的最新变化如下:
折旧率=折旧基数×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2/预计净值。
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最后两年应当改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
在第一年计提折旧额为:所有者权益总额 × 折旧率 = 固定资产原值 × 2/预计的折旧年限 × 100%。
最后,应注意的是,在最后两年所提的折旧额小于按直线法计提的累计折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会计专业人士。
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1. 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固定资产的折旧费计算以折旧开始的"月"为计算周期。
2. 在固定资产折旧期限的前期,按照“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乘以“月折旧率”来计算折旧额。
3. 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中,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一经确定,在有效期内是不变的,因此,在固定资产的后期,应按年数总和法进行补提摊销差额。
4. 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不需要估计折旧费用分配的“受益对象”。
5. 在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与应计折旧额在金额上相等。
6. 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以上就是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