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4月底前实现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将为税务干部建立电子成长档案
□本报见习记者张虹蕾
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国税、地税互设窗口联合办税,加强税务干部平时考核、建立数字管理制度体系,是税务总局给湖北布置的三项专项改革试点任务。昨日,记者从湖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发布会上获悉,目前,三项专项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制定湖北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各项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预计4月18日起,湖北全省将实现办税事项省内通办。4月底前,将全面实现国地税互设窗口,推行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服务模式。6月底前,力争实现“一窗、一人、一机、一屏”办税服务。
4月18日
实现办税事项省内通办
今年3月15日,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结合湖北实际提出了七个方面共34项具体实施措施。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杨天然表示,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湖北实际,对我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了有效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到办税服务厅办税排号等候等办税中的“堵点”“痛点”问题,让纳税人随时随地、轻松便捷办税,此次改革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张国钧进一步解释——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是三个专项改革试点中的第一个,属于湖北省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当头炮”。
预计4月18日,全省将实现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的前提下,通过数据信息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打破纳税人涉税事项属地办理的限制,全省国税系统所辖纳税人可通过网上或者选择国税机关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行政许可、预约办理、宣传咨询等八大类210项涉税事宜。
据了解,纳税人申请办理省内通办业务,其具体办理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通过网上进行办理。纳税人依托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包括网上申报、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普通发票管理、机动车销售发票、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等系统)或者移动办税平台、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货运发票开票子系统进行办理,这也是省内通办的基本办理方式。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对条件暂不具备、无法实行网上办理的,纳税人可以就近选择国税机关的任一办税服务厅,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直接办理或在自助服务区由工作人员辅导办理。
4月底前
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
目前,纳税人办税可能既要到国税办税服务厅,还要到地税办税服务厅,来回奔波,十分不便,因而此次改革推行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服务模式,让全省纳税人“走进一道门、来到一个窗、办完两家事”,切实增强获得感,提升满意度。
为了抓好这项改革试点工作,省国税局、地税局已经联合下发文件,积极推进实施。在“面”上,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国地税办税服务厅互派人员、互设窗口,由各市州、县(市、区)局具体组织实施。在“点”上,推行“8+8”试点,即在武汉市青山区、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宜昌市伍家岗区、荆州市中心城区和黄石市铁山区、郧西县、云梦县、孝昌县等八个县(区)开展国税、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试点;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宜城市、南漳县、广水市、来凤县等八个县(区)开展国税、地税共驻政务服务中心试点。在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逐步实现“一窗、两人、两机、两屏”或“一窗、一人、两机、两屏”服务。
目前湖北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全省151个县区国地税局中,已有47个实行了国地税“互设窗口”办税,4月底前将全面实现国地税互设窗口。6月底前,共建办税服务厅和共驻政务服务中心试点工作也将全面完成。
电子税务局运行3月
地税税费70%实现网上缴纳
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去年十堰、宜昌、黄冈、天门等地国税部门开展了数字人事试点工作。从今年4月1日起,部分地方国税部门也正式上线运行了数字人事管理信息系统。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全面推行该体系的建设,为全省每一名税务干部建立电子成长档案和职业规划,实现数字化、规范化、一体化、绩效化管理。
早在2015年12月1日,湖北省地税局就主动融入“互联网+”环境下纳税服务新业态,依托大数据,在全省全面上线全业务、全功能、全流程、全覆盖的电子税务局。
据了解,电子税务局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实现事项预办理,推进办税透明便捷。电子税务局通过税务预登记,办理停业、复业、变更、注销登记预申请,等10余项预办理操作,简化办税流程,提速办税服务。
二是丰富纳税服务手段,关注纳税人办税体验。融入“互联网+税务”,依据大数据确定不同人群的习惯偏好,推出定制化、个性化、全景式应用菜单,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更多便捷,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三是创新征纳交互方式,提供贴身税收咨询服务。电子税务局定向推送最新的税费政策,让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晓当前税费热点。
四是查询全面真实准确,让纳税人有本“明白账”。电子税务局通过一户式查询,使纳税人精确掌握其纳税状况,做到家底更清,底数更明。纳税人使用“税月足迹”,让其对自身自办理登记以来的缴税、发票领用及变更登记等重大事件一目了然。
五是应用多种安全策略,构建安全防护体系。电子税务局引入第三方身份认证,提取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与公安部门自然人信息库以及银联预留信息进行匹配,验证成功后方能进行后续业务操作,有效保护了个人隐私,解决了自然人信息安全问题。
电子税务局运行3个多月以来,开通用户144.5万余户,其中企业户数51.5万余户,占我省企业纳税人74.4%,访问量2500余万人次,APP下载量10万余次。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笔数已达1280.6万次,实际缴款258.1万次,入库税费金额近600亿元,占同期全部入库税费收入的70%左右。
提醒
纳税人申请办理省内通办业务注意事项
办理手续
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省内通办业务的,应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CA(包括金税盘、税控盘)的领用手续;
通过移动办税平台办理省内通办业务的,应下载“湖北国税移动办税平台”APP,申请开通纳税人端,取得验证码并开通移动办税功能;
通过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货运发票开票子系统办理省内通办业务的,应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控设备发行手续。
领取资料
涉及到领取有关证明、税务文书等事项的,可以在网上自行打印,也可申请主管国税机关邮寄送达,或者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出具;
涉及到发票、税务证件等实物领取的,可申请主管国税机关邮寄送达,也可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
提供资料
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理省内通办业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备齐相应纸质资料并进行扫描或拍照,将其电子影像作为电子附件通过相应的系统进行提交;
到国税机关直接办理省内通办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纸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