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随着社工行业发展,各地也相继出台各种奖励政策,吸纳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全国各地社工激励政策均有所差异。
北京市:助理社工师每月加200~280元,中级社工师每月加300~460元;
上海市:助理社工师工资4500元/月,中级社工师工资可拿5800元/月;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助理社工师每月补贴150元,中级社工师每月补贴300元;
四川省广汉市:助理社工师奖1000元,中级社工师奖1500元;
宁夏:考取中级社会工作者证书可获3000元现金奖励。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 第六条 职务工资。
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岗位津贴三个部分。
(一)基本工资。社区正职每人每月720元,副职每人每月64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90元。
(二)职务年限补贴。社区工作者根据所在岗位、在社区工作的实际年限,享受职务年限补贴。各岗位起点职务年限补贴分别为:社区正职每人每月960元,副职每人每月845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740元。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长一次年限补贴,增长幅度为每人每月50元。在社区工作未满一年的只享受起点职务年限补贴。岗位发生变化的,套新岗位职务年限补贴标准,其年限以在社区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计算。城六区社区工作者最早年限可从2000年第四届社区居委会选举产生当月开始计算,其他区(县)最早可从2003年第五届社区居委会选举产生当月开始计算。
(三)岗位津贴。社区正职每人每月1300元、副职每人每月1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950元。社区工作者按照实际所在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当实际岗位发生变化的,其岗位津贴应当按照“随岗不随人”的原则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