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国家职业资格证
国内认可度最高的人力资源资格证书。该职业资格共设四个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报考条件:
1.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②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③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④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③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④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⑤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⑥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⑦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3.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③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④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②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