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证办理
㈠办理条件
1、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4、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资格;
5、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
㈡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体检证明;
3、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4、初中毕业以上文凭;
5、计划生育证明。
㈢办理流程
向保安培训基地报名,进行为期30天专业培训,经公安机关考验合格后发给《保安员资格证》。
㈣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以具体办理时限为准
费用:以具体办理费用为准
㈤办理地点
保安培训基地
拓展:
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❷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