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4个科目考试:
(一)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二级建造师的资格认定与报考条件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培训及考试内容
根据考试大纲,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注: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008建造师开设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1 市政公共工程
2 建筑工程(原房屋建筑和装饰)
3 机电工程(原电力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 冶炼工程)
注:参加二级建造师培训学员需以上3个专业中选择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