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医师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2005版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医学综合笔试部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06年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部分)。 2006年2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颁布了2006年版中医师(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在突出中医、突出临床、突出基本知识的原则下,合理删减了部分考试科目,将中医经典著作内容纳入了中医基础理论考试范围之中,将传染病学、医学伦理学等科目纳入了考试范围,同时合理扩展了各考试科目的知识范围。 本次大纲修订在突出中医、突出临床、突出基础知识的原则下,合理删减了部分考试科目(今年的中医不考人解,生理,病理之类的了),将中医经典著作内容纳入了中医基础理论考试范围之中,将传染病学、医学伦理学等科目纳入了考试范围,将针灸学纳入了中西医结合医师考试范围,同时合理扩展了各考试科目的知识范围。 大纲是考试的命题依据,格式分为单元、细目、要点,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反映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基本要求。 (一)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范围为: 1.中医基础科目: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2.中医临床医学科目: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3.西医及临床医学科目: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内科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二)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范围为: 1.中医基础科目: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2.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科目: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妇科学、中西医结合儿科学、药理学、针灸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