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转学办理⼿续流程
办理依据:《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
办理条件:学⽣因家长⼯作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随迁的,经学⽣家长申请,学校和教育⾏政部门审核,可以转进或转出。六年级不转学(时间截⽌到五年级第⼆学期末的6⽉30⽇)。
申报材料:申请表由转⼊(出)或借读学校及学区(教委办)审核签盖章后,交县(区、市)教育局初教股审核盖章。应提供的材料:义务教育登记卡,转学证明书或转出回执,转学须提供户⼝簿原件等材料。
办理流程:
家长或监护⼈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中⼼、或学区、教委办)同意后向学校(中⼼、学区、教委办)领取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申请表填好后,由转⼊(出)或借读学校及学区(教委办)审核签盖章后,交县(区、市)教育局初教股审核盖章。
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凡符合转学、借读条件且材料完整的,⽴即给予审核批准。承办单位和部门:教育局
⼆、异地转学籍的⼿续
异地转学需要四⽅核办,转⼊学校、转⼊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其流程依次是:
转⼊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需要正确输⼊学⽣姓名和学籍号,输⼊有错的,将⽆法办理⽽退回转⼊学校,需要重新发起);
转⼊学校核办,转⼊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出学校核办;
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四⽅核办⽆误后,由转⼊学校调取学⽣档案。办理完成后,转⼊学校应告知家长.
整个过程均在⽹上进⾏,家长只要确认转⼊学校已经正确发起转学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