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省参加经济师考试有3245人
根据《 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 〔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陕西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合格人员(在西安考区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在此名单内)予以公示,共3245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公示期间,我们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根据报名资格复核和监督举报情况,要求相关人员提供有关补充资料。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