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税就是通过海关时,在海关进行登记,计算进口或出口关税并交纳的行为。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引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其中第五章为《关税》。2003年11月,国务院根据海关法重新新修订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该货物销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经过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为完税价格。
即为: 关税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到岸价格; 完税价格=[(出口货物销售+境外离岸价格)-出口税]→海关审定。 关税应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关税壁垒指在关税设定、计税方式及关税管理等方面的阻碍进口的做法。常见的关税壁垒有以下几种形式:关税高峰、关税升级、关税配额、从量关税、从价关税。
(1)关税高峰
关税高峰是指在总体关税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少数产品维持的高关税。经过GATT八个回合的谈判,WTO各成员的平均关税水平已大幅下降,但一些成员仍在不少领域维持着关税高峰。
(2)关税升级
一些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关税的有效保护率,并采取关税升级的做法保护国内特定产业。关税升级是设定关税的一种方式,即随着进口产品加工深度的提高而增加其关税税率。关税升级通常对某一特定产业使用的进口原材料设置较低的关税,甚至是零税率,而随着加工深度的提高,相应地提高半成品、制成品的关税税率。关税升级能够较为有效地达到限制附加值较高的半成品和制成品进口的效果,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贸易壁垒。
(3)关税配额
关税配额是指对一定数量(配额量)内的进口产品适用较低的税率,对超过该配额量的进口产品则适用较高的税率。
(4)从量关税
从量关税是指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作为征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应纳的关税金额作为税率的关税。从量关税对单位数量的同类产品征收同值的关税,因此对单位价格较低的低档产品的影响较大,能较为有效地削弱这类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阻碍其进口,进而对国内同类产品起到保护作用。
(5)从价关税
从价关税是指以货物的价格作为征税标准的关税。由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和奢侈品价格昂贵、税率较高,因此,从价关税可能对加工程度高的产品或奢侈品的进口构成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