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 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 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 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 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 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 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 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 作,接受监督。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 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我国《宪法》第六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