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报考须知 ·必须是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社会上很多培训机构宣称的1年自考并非国家承认的全国统一自学考试。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自考含金量 自考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自考没有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可申请毕业,颁发学历证书。 自考以自学为主,也可以参加由其他社会培训力量或主考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班。自考与成教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上存在差异。 招生对象:自考主要以招收本地户籍生为主,而参加自考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属于完全的开放式教育。 考试时间:为保证自学考试毕业生质量,规范考试工作,自2015年起,全国各地自考时间由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四次考试逐步调整为4月和10月两次考试,各地区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详见各地考试院或招生教育部门的安排。自考学制 自考没有学制限制,只要考完报考专业的所有科目并通过即可申请毕业,即一年考完一年毕业,五年考完五年毕业,相关时间政策根据当年政策情况;成教10月考完后,第二年3月左右注册学籍,两年半毕业,在这两年半期间会有周末或假期集中授课,属于函授。 自考生与统招生相比,自考的考试不见得就比统招考试轻松,相反会更严一些。自考生大多是边工作边学习,他们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完全自由地选择专业,因为他们了解自身缺少什么,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经验远远超过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