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戒毒模式期限为三年。 根据《戒毒条例》: 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戒毒的方法有两种,分别是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其中,强制戒毒时间为3至6个月。多年的实践效果证明,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基本上达不到戒除毒瘾的效果,对大多数复吸人员仍要进行3年左右的劳教戒毒。
而随着禁毒法的颁布,将强制戒毒的期限定为两年,相比之前而言,延长了很多。对强制隔离戒毒达到1年和2年的,明确规定了诊断评估制度,主管部门将根据科学的诊断评估结果,从巩固戒毒效果出发,对戒毒人员提出下一步的意见和建议,这改变了过去法定强制戒毒期限结束后,缺乏后续监管的状况。强制戒毒期限最长可以延长1年,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