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需提交的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会计证年检只能在发证省的范围内年检,外省不能在本省年检。
助理会计师不需要户口,直接到财政局报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