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项目和分值
(一)考试项目:声乐、舞蹈、美术(素描)、器乐、语言表达。
(二)考试分值(满分300分):声乐80分、舞蹈70分、美术(素描)50分、器乐50分、语言表达50分。
二、考试形式和要求
考生参加每项测试时,要求素颜,不可化妆。所有考生均要接受考前检查,所穿衣服及携带的考试工具、乐器等禁止出现任何与机构单位关联的标识(如培训机构名称、校服等)。每项测试形式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声乐
考生在以下20首歌曲中自选一首清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送别》、《友谊地久天长》、《长江之歌》、《我爱你塞北的雪》、《南泥湾》、《康定情歌》、《青春舞曲》、《鸿雁》、《摇篮曲》(勃拉姆斯曲)、《我和你》(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题歌)、《前门情思-大碗茶》、《唱脸谱》、《踏雪寻梅》、《歌唱祖国》、《大海啊故乡》、《化蝶》、《难忘今宵》、《游击队歌》、《十送红军》。
(二)舞蹈
考生须选择其中1首指定音乐舞曲进行自行编舞。考试时考生按一定人数分组并按照同一舞曲进行舞蹈展示。考生无需自备伴奏带,不按指定舞曲表演成绩无效。
测试时,舞蹈道具一律自行携带,服装要求在以下两种形式中选择一种:
1.练功服;
2.T恤+舞蹈裤或运动裤。
(三)美术(素描)
考试采用“静物组合实物照片临写”,考试时间为45分钟。除画纸外,画板及其它用具均要求考生自带。
(四)器乐
考生自选一种乐器(如钢琴、电子琴、二胡等)演奏一曲,参加器乐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之外)均要自带。
(五)语言表达
考生朗读一段文字,文字材料现场抽签而定,朗读时间为3分钟左右。
三、 考试地点
原则上安排2-4个考点,具体考点地址另行公布。考前,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当年报考人数,确定考点并在温州市教育招生考试网上公布并告知具体安排事宜。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为5月15日-16日。
每半天考试将安排两个批次进行。考前3天,市教育考试院及时公布各县(市、区)考生考试时间安排,明确各批次考试考生报到时间(考生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在规定报到时间内迟到15分钟,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组织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考试实施,各考点负责考务工作,市局纪检、高教、职教等部门参与监督和巡视。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安排1-2名人员带队,确保各地考生安全有序参加术科考试。
考试期间,各考点将依据我市当时疫情防控要求,增设相关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考后统分及美术阅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完成,并及时公布术科成绩合格线。
(二)考生报名、志愿填报、组档和录取等工作均按《温州市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温教考〔2021〕1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从2023年起,考试科目将原有5项(声乐、舞蹈、语言表达、器乐、美术)调整为3项(声乐、舞蹈、语言表达),总分值由原来的300分调整为120分,每科目40分。具体考试办法以当年的文件为准。
(四)本考试办法也适合“中本一体化”学前教育专业术科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