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位考生通过安徽二级建造师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或外来二级建造师需要在安徽当地使用自己的二级建造师证时,他们都需要对自己的证书进行注册,证书方可使用,具体注册流程如下:
一、申请
1.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
2.申请人通过个人版填写相关信息(个人版使用前需要前往省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认证并达到中级认证标准方可使用),上传所需材料;聘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提交注册申请。申请人或聘用企业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报送聘用企业所在地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
二、初始注册
1.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网上填写并上报,无需打印);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扫描件(网上上传);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的扫描件(网上上传);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无需单独提供,完成情况以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记录数据为准)
三、增项注册
2.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料,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网上填写并上报,无需打印);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网上上传);
(3)注册证书原件;
(4)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无需单独提供,完成情况以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记录数据为准)。
个人或聘用企业将注册证书报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注册证书统一报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四、延续注册
4.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料,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网上填写并上报,无需打印)
(2)原注册证书;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的扫描件;(网上上传)
(4)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无需单独提供,完成情况以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记录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