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丢了可以补办,补办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完成补办流程,具体如下:
1、查验档案
补办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档案查验,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到档案保管单位进行盖章,并在复印件上声明“与原件相符”。
2、办理证明
1)补办者在当地教师资格网下载并填写三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填写信息需与原证件信息保持一致;
2)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并声明“情况属实”;
3)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曲项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补办”。
3、申请补办
补办者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补办申请表、小二寸证件照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到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单位进行补发手续办理。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法定的凭证之一,其内容和要求是全国统一的。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认定申请人教师资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存,一份存入已取得教师资格者的人事档案。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与教科资格证他俩的关系是你先进行申请认定表,然后笔试面试过后才能拿到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基本依据。此表在教师资格证认定之后会产生一式两份,一份装入本人的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的教育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