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21号。
以下是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和地点的说明。
一、主要材料:
认定工作开始前,抄请申请人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请准备好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前入学的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不提供此项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或袭成绩证明、近期本人证件照等基本材料。
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具体需要出示或提交的材料如体检表、本人照片规格等请以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即认定机构)的公告为准。
二、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zhidao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在任教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1、教师资格证的考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为准,不能随意换考点。
2、教师资格证补考的地点与第一次考试的地点可能会有区别,具体要查看准考证上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