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铁厂与某市政工程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市政工程公司第四施工队与某乡建设施工队签订分包合同为无效合同。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应由人民法院确认。某乡建筑工程队提供的承包工程法定文书不管是否完备都是无效合同,因为市政工程公司第四施工队不具备法人资格,某乡建筑工程队也不具备地下大排水工程分包合同资格(有营业执照并不能代表有分包合同资格)。某市建委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工。撤销第四施工队与某乡建设施工队签订的分包合同,由第四施工队自行完成所剩的工程项目。某乡建筑工程队已完工的工程项目,经质检部门检验,若质量合格,按第四施工队与某乡建设施工队商定的价格付清工程款,若质量不合格,则由第四施工队返工直至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