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它又分为实体性基本原则和程序性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实体性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 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3.越权无效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
4.信赖保护原则. 5.比例原则. 行政法的程序性原则: 1.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2.行政公开原则. 3.行政公正原则. 4.行政公平原则. 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学者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四项 合法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 诚信原则 高效原则
编辑本段基本定义
一是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是整个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的主导思想和核心观念。它又分为实体性基本原则和程序性基本原则. 二是贯穿行政法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等活动的基本准则,它是人们对行政法规范的精神实质的概括,反映着行政法的价值和目的所在。 三是贯穿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也是揭示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 四是只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是行政法精神实质的体现,是行政法律规范或规则存在的基础。 行政法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