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报、审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送评委会。
第二步:初审
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签署初步意见,提交评审组评议。
第三步:评议
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对其能力水平、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评价,综合评议其是否符合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提出评议意见。
第四步:评审
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审政策和申报材料,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第五步: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期内接到反映参评人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情况举报,经核实属实的,撤销评审结果。
第六步:最后审定、发证
对通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参评人,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进行最后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