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乡低保户和特困人员,国家实行社会救助,每月都会发放一定的生活费,费用标准每年都是不同的。

2021年江苏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各地都是不同的。一般来说,低保标准少则六七百一月,多则一千多元一月;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上都上了一千多元一月,有的地方甚至达到两千多。具体标准是多少,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标准为准。
1、2021年南京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3日发布的《南京市民政局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宁民规〔2021〕1号)文件,新标准从7月份开始执行。
2021年南京市低保标准:985元/月。
2021年南京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按低保标准的2倍调整,农村按低保标准的1.3倍调整。
2、2021年徐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徐政办发〔2021〕52号)文件,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
2021年徐州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70元。
2021年徐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579元(基本生活费938元,护理费641元)。
3、2021年常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17日发布的《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2021年7月1日起调整)和2021年6月29日发布的《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文件。
2021年常州市低保标准:940元/人/月。
2021年常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城市每人每月1945元,农村每人每月1222元;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300元、半护理200元、全自理200元。
4、2021年苏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17日发布的《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苏府办〔2021〕125号)文件,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
2021年苏州市低保标准:1095元/月。
2021年苏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1533元/月;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200元/月(全自理)、600元/月(半护理)、1200元/月(全护理)分档确定。
5、2021年南通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9日发布的《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39号)文件,从2021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1年南通市低保标准:750元/人·月。
2021年南通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通州区、崇川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园区城市2025元/人·月、农村1040元/人·月,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城市1795元/人·月、农村975元/人·月,启东市城市2025元/人·月、农村1010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不低于低保标准40%、20%、10%。
6、2021年镇江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07月06日镇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我市调整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一文,自7月1日起,镇江市调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
2021年镇江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820元。
2021年镇江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农村每人每月1070元,城市在原基础上增加每人每月5元;照料护理标准,自10月1日起,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每人每月100元、400元、600元。
7、2021年泰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8日发布的《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2021年泰州市低保标准:740元/人?月。
2021年泰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补贴,全护理不低于500元/人?月,半护理不低于250元/人?月,70岁以上全自理不低于10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