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教育部批准开办远程教育的高校有自主办学的权利,自主制定计划、自主招生、自主出题进行入学考试,颁发何种毕业文凭也由高校自主决定,所有开办的专业均能授予学位。这些文凭和学位国家均正式承认,并参加全国学历文凭网上“电子认证注册”。
教育部网站上也有对于远程学历证书承认的原文“网络教育应实行学分制。学历教育的学分有效期和修业年限由学校决定。对达到本、专科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何种形式的毕业证书,由学校慎重研究后自行决定;学历证书由学校自行印制,并实行电子注册制度,注册办法另行规定;电子注册后,国家予以承认。”
承认的。
网络教育是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教育,考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教学计划内的所有课程学习以及考试等,将获得相应的学历,该学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即被国家承认。开展网络教育的学校只有国家教育部批准的68所高校,其他高校还没有权利开展。
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的网络教育以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为主,高中起点专科、本科须具备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专科起点本科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报考本科学历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者,持毕业证原件报名,免试入学。报读少部分专升本专业需要专科段相同或相近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