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们报名教师资格证面试时,只能在人事关系所在地(所在院校、工作地址)、户籍所在地进行考试报名。参与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的考生们,需要到所在地的指定官方机构,去进行现场认定现场确认,且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相应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需携带的材料有:
1.户籍在湖南省内的考生
(1)考生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2.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大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3.人事关系在湖南省内的外地户籍考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打印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符合认定申报条件的在读研究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大学院(系)填写鉴定意见,银川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和根据国家政策在宁夏服务且正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等申请人由现工作单位填写鉴定意见,在企业就业的申请人由现工作企业填写鉴定意见,社会类申请人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鉴定意见。
(3)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明。提供相应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读研究生除提供本科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在读研究生证明》(模板见附件1)及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原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见附件2)及在读期间成绩单原件。
(5)国考申请人需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彩色打印)。
(6)户籍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8)2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具体以各地市发布公告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