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税务局代 开 增值 税 发 票
1. 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 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3. 对方的税务副本副复印件.
4. 对方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5. 到税务局填好 代 开 发 票 申请表.
6. 缴纳税款.
7. 税务局开票
8. 如果是高新企业,税务局还要前一个月的增值税申请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货方要求销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1.到主管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申请表》一式二份。
2.购货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进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销售货物需提供)。
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国税)。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税务机关采取“先缴税、后开发票”办法,普遍采用一窗式服务,即,一个窗口完成缴税、事项。应纳增值税额=开票金额÷(1+3%)×3%
如果你没有税务登记证,可以凭购买方开具的购货证明和你的身份证,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普通发票。
如果你有税务登记证,可以凭购销合同,到所在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