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经济师证书查询网站,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经济师证书查询网站,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其中报考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报名条件补充说明详见附件1。
三、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以准考证为准。批次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 2020年9月12日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2 2020年9月12日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
(二)初、中级考试在2天内分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以准考证为准。批次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 2020年11月21日9:00-10:30经济基础知识10:30-12:00专业知识和实务2 2020年11月21日14:30-16:00经济基础知识16:00-17:30专业知识和实务3 2020年11月22日9:00-10:30经济基础知识10:30-12:00专业知识和实务4 2020年11月22日14:30-16:00经济基础知识16:00-17:30专业知识和实务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考试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其中,工商管理对应原工商管理、商业经济专业;运输经济对应原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专业,包括邮政专业内容;建筑与房地产经济对应原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产权为新增专业。
(四)各级别考试均采取电子化考试的方式。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考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五)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包括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六)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不实填报、虚假
-5-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网址: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信息并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高级考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初、中级考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3。
(三)凡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高级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至9月11日,初、中级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
(四)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cpta.com.cn/,下同)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五)2020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生可于考后60日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二)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报考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三)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五年有效期内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职称评审时,系统可自动调取有效期内合格成绩,无需提交成绩合格证明。因此,高级考试不再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技人员证书系统”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号)规定,本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二)本项考试的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将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报名注册手机(请考生尽量保持报名注册手机号在此期间不作变更)。考生可在【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领取电子票据操作指南》(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选择“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收到电子票据信息不全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信息发至邮箱kszxcw 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票据问题。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并及时关注最新通知。
(二)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且北京健康宝为“绿码”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
(三)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本项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诚信参考,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三)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 rsj.beijing.gov.cn
(四)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
1.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2.高级考试报名流程图
3.初、中级考试报名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