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前3个月可以申请延期,若在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经发证机关同意,有效期可再延期3年。
1、这里的有效期之所以为3年,而不是1年或2年等,是因为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有“事不过三”的说法,例如《民法典》也将之前的普通诉讼时效由2年改为3年;
2、虽然规定有效期为三年,但法律也允许期满前3个月申请延期,这是一个很人性化的规定;
3、对于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若未发生死亡事故,则经原发证机关同意,有效期延期3年。
法律规定:2014年修订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多少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知识拓展:1、从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可知,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原则上规定为3年,也就是说无论这三年内是否发生过死亡事故,有效期都是3年,这个三年属于最低期限;
2、允许企业在期满前3个月申请延期,这其实是在敦促企业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时刻注意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3、与此同时,法律也给予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奖励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多少年,即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发证机关不审查的情况下有效期可再延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