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步骤:
1、申报、审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以后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
6、最后审定、发证。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做最终审定。
二、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1、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掌握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并且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7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获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毕业、获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10年;已获得非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3年。
三、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时间:
由于高级经济师评审是由各地自行组织的,所以各地的评审时间是不一致的,大部分地区的评审申报工作在当年度高级经济师考试结束后进行,但也有少数地区在考试前进行评审申报。具体的职称评审时间要以本地通知为准。
三、高级经济师评审组织机构: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通常由各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或者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并发布评审通知,各地评审时间是不一样的,多数地区会在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开始申报评审,但是也有地区会先进行评审申报。考生应及时关注各地官网通知,具体要以各地发布的职称评审要求为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