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发票的真伪由税务机关鉴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48号文件规定:
一、普通发票的真伪鉴定由鉴定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受理税务机关鉴定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
二、在伪造、变造现场查获的假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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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普通发票的鉴别方法有三种:
(1)发票真伪查询。按照普通发票上的发票真伪查询方法,通过深圳市国税局的网站或短信平台123661查询该发票的.具体信息,这是目前为止最为准确和简便的发票鉴别方法。
(2)发票纸张鉴别。新版普通发票的发票联采用专用的防伪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其背面印有黑色“SZ”字样,其紫色背涂复写后会脱色,而背面黑色的“SZ”字样在复写后不脱色。
(3)荧光反映鉴别。千元版发票的发票联大写金额栏复写后,“千位”栏文字在紫外灯下呈红色荧光反映,其余位数没有荧光反应。
万元版发票的发票联大写金额栏复写后,“万位”和“千位”栏文字在紫外灯下呈绿色荧光反映河南国税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其余位数没有荧光反应。
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发票的发票联大写金额栏复写后,其位数最高的两栏文字上半部分呈红色荧光反应,下半部分呈绿色荧光反映,其余位数没有荧光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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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普通发票真伪鉴定由鉴定受理税务机关负责。
近一段时间河南国税发票真伪查询系统,有不少税务机关反映,在实施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中,需要对查获的假发票进行真伪鉴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发票真伪由税务机关鉴定”,执行中一般都是由发票监制税务机关负责发票真伪的鉴定。为了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特别明确,普通发票的真伪鉴定由鉴定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受理税务机关鉴定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在伪造、变造现场查获的假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鉴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48号)规定,普通发票的真伪鉴定由鉴定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受理税务机关鉴定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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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真伪鉴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