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得放心 患者用得安心
“原先接近4元一粒的药,现在只要两毛多。”回想起刚换用集采中选的缬沙坦片,刘胜华仍是一脸惊讶,他坦言,“价格一下降了那么多,难免会对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产生怀疑。”
当天,拿到药品后,刘胜华又折回了医生办公室。“再三确认药品质量有保证后,我才离开。”
回到家,服用新药期间,刘胜华密切监测着自己的血压和身体状况:“生怕效果不好或出现什么不良反应。”连续观察了一个星期,一切正常,他才放宽心。
“换用集采药品至今,已经有近两年时间,前不久刚去医院做了复查,血压控制得很好。”刘胜华说。
其实,担心的不只有患者。“集采药品刚在医院落地的时候,我们也有点不放心。”刘胜华的主治医生、中国科大附一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陈鸿武告诉记者。
“那时,开处方的第一选择还是以前的常用药。”陈鸿武说安徽基层医疗采购平台,每当有集采药品开出,他都会记下患者的详细信息,并定期回访。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督处蔡辉介绍,国家集采药品的入围资格以通过一致性评价为质量托底要求。能中选,就意味着该药品与原研药同等疗效、同等质量。
“前期有一致性评价机制为药品质量托底,中选后,药监部门还在强化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上下功夫,加强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确保集采药品降价不降质,让群众用上质量和疗效放心的中选产品。”蔡辉说。
自2021年起,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都会制定安徽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专项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抽检、不良反应监测、追溯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部署具体工作,明确责任部门。
“企业是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产品质量负责。”蔡辉介绍,中选产品如检测出质量问题,便会被列入“违规名单”。同时医保部门会视情节轻重取消中选企业一定时间内参与集中采购活动的资格。
不久前,《安徽省关于2023年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专项抽检计划》印发,明确从7月1日起对46个省级中选品种和81个地方中选品种进行抽检。
“2021年和2022年,我们完成了对前5批次省内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的抽检,刚刚启动的是针对第六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的抽检工作。”蔡辉介绍,截至目前,根据产品抽检结果,安徽省内国家集采中选药品还未发现质量异常。
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持有人建立完善信息化追溯系统,收集全过程追溯信息。同时督促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追溯系统上传追溯信息,保障中选药品在流通环节全过程(不区分集采与非集采渠道和区域)可追溯。
从一开始的不相信,到如今把集采药品作为第一选择,态度的转变离不开药监部门监管工作的扎实推进。“下一步,将继续强化集采中选产品质量监管,督促中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让医生开得放心,患者用得安心。”蔡辉说。
重引导、入考核,加强引导——
激励与约束并重 提高医院积极性
在中国科大附一院心血管内科的晨会上,一个身影格外引人注目。
既不是心血管内科的医生,也不是这里的护士,张圣雨为什么会出现在心血管内科的晨会上呢?原来,中国科大附一院有个惯例,各科室的晨会不仅仅用来交流病区患者情况,开展集采药品宣传也是其重要一环。
作为药学部药事管理室的主任药师,自集采药品在中国科大附一院落地以来,张圣雨一直承担着这方面的宣传工作。讲政策、解疑惑、说新品,在当天的晨会上,张圣雨连着说了20多分钟,仍觉得意犹未尽。
“平日里,一得空,我总爱往各个科室跑。”张圣雨说,除了在晨会上进行宣讲,他们也会召开专门的宣讲会。“大大小小的会加起来,一年少说有四五十次。”
上午10点,在中国科大附一院门诊楼心血管内科门诊区,记者见到陈鸿武时,他正忙着给一名患者开处方。
当陈鸿武在信息系统里输入“缬沙坦”三个字时,记者留意到弹出的药品选项中,排在第一的便是国家集采中选药品。
“我院已经将优先推荐选用集采中选药品的要求纳入医生处方信息系统药品使用规则库,在医生开临床处方时给予事前提醒。”中国科大附一院药学部副主任药师郭安平解释。
“我看后面还有其他牌子的药品可供选择,怎么保证医生优先选用集采药品呢?”见记者有些疑惑,陈鸿武拖拽了下鼠标,“你瞧!这些药品的库存都是零。”
“在安徽省医保局公布执行集采药品的当天,我院在用的药直接降价。中标但未用的药品,我们会立即替换上。”一旁,郭安平插上话。
加强引导只是一方面,激发医疗机构及其处方医生使用集采中选药品的内生动力,也需要激励和约束机制加持。
眼下,中国科大附一院已经把集采药品的使用情况纳入各科室的月度绩效考核中。“我们将每个科室当月的集采药品用量与上一年度同一时间的用量进行比对,齐平或增加,该项考核指标即可得满分,反之扣分,影响科室及医生个人的绩效。”郭安平说。
不仅是医院,安徽省医保局对各医疗机构的考核也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
对因集中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按不高于结余测算基数50%的比例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在年度医保基金清算时,对合规使用中选药品造成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合理超支部分,医保基金予以适度分担;在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年度住院付费总额控制方案时,对上一年度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使用量,按一定比例增加预算额……
安徽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副处长翟小伟介绍:“如果医疗机构采购周期内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中选药品采购量,我们也会相应扣减其结余留用资金及下一年度医保费用额度。”
5年来,安徽省医保局积极推进国家集采药品在皖落地,累计采购294种集采药品安徽基层医疗采购平台,减少医保基金和患者医药费用支出约31.61亿元,切实提高了群众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