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会计报表的基本目的,是向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企业有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的信息资料,而这些信息资料是会计报表使用者进行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阅读会计报表则是包括投资者在内的有关各方取得企业财务状况信息和经营情况信息的主要途径。
因此,企业必须保证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进行财务分析。会计报表的质量特性是指使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有用的那些性质,主要包括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会计报表必须及时提供给使用者,并做到便于理解、真实可靠、相关可比和全面完整。
编制会计报表的基本要求就是便于理解、真实可靠、相关可比、全面完整和编报及时。
一、财务报表的组成
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情况(现金流量情况)的报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企业的净利润及其分配情况是所有者权益变动的组成部分,相关信息已经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中反映,企业不需要再单独编制利润分配表。
附注是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二、编制财务报表的基本要求
为充分发挥财务报表的作用,必须保证财务报表的质量,为此,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持续经营原则
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的,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
2.公允列报原则
企业在列报财务报表时,应严格遵循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如实反映企业的交易与其他经济事项,真实而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
3.权责发生制原则
企业列报的财务报表,除现金流量表外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财务报表。
4.信息列报的一致性原则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除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或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外,不得随意变更。
5.重要性原则
企业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做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予以判断。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6.抵消原则
企业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资产项目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和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7.信息列报的可比性原则
企业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对上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切实可行的(是指企业在做出所有合理努力后仍然无法采用某项规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
8.财务报表表首列报要求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至少披露:编报企业的名称、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人民币金额单位以及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9.报告期间
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涵盖期间,以及短于一年的原因。
三、财务报表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一)全面财产清查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1.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费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2.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报废损失、积压物资等。
3.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4.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5.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6.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企业应核实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各项结算款项的拖欠情况及其原因、材料物资的实际储备情况、各项投资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其完好程度等。
企业清查、核实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企业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企业还应当在年度中间根据具体情况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结算款项进行重点抽查、轮流清查或者定期清查。
(二)清理债务。
企业与外单位的各种经济往来中形成的债务也要认真清理及时处理。对已经到期的负债,要及时偿还,以保持企业的信誉,特别是不能拖欠税款;其他应付款中要注意是否有不正常的款项。
(三)复核成本。
编制财务报表前,要认真复核各项生产、销售项目的成本结转情况。查对是否有少转、多转、漏转、错转成本,这些直接影响企业盈亏的真实,并由此产生一系列的后果,如多交税金、多分利润,使企业资产流失等。
(四)内部调账。内部调账(转账)是编制财务报表前一项很细致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如下几点:
1.计提坏账准备。应按规定比例计算本期坏账准备,并及时调整入账。
2.摊销待摊费用。凡本期负担的待摊费用应在本期摊销。
3.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摊销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
5.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按规定计提“应付职工工资”。
6.转销经批准的“待处理财产损溢”。财务部门对此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批,不能长期挂账。
7.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有关规定,预提利息和费用。
8.有外币业务的企业,还应计算汇总损益调整有关外币账户。
(五)试算平衡。在完成以上准备工作之后,还应进行一次试算平衡,以检查账务处理有无错误。
(六)结账。试算平衡后的结账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1.将损益类账户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2.将“本年利润”账户形成的本年税后净利润或亏损转入“利润分配”账户。
3.进行利润分配后,编制财务报表的年终会计决算报表。
(七)检查会计事项的处理结果
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1.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2.按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3.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4.对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5.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企业编制年度和半年度财务报表时,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编制财务报表
(一)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前,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同时,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使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二)编制合并工作底稿
合并工作底稿的作用是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提供基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的金额进行汇总和抵销处理,最终计算得出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
(三)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将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影响进行抵销处理。编制抵销分录,进行抵销处理是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关键和主要内容,其目的在于将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加总金额中重复的因素予以抵销。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借记或贷记的均为财务报表项目(即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现金流量表项目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而不是具体的会计科目。比如,在涉及调整或抵销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均通过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项目,而不是“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来进行调整和抵销。
1.编制调整分录
(1)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①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应当根据母公司在购买日设置的备查簿中登记的该子公司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等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应有的金额。
②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情况下,则需要考虑重要性原则,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调整。
2.编制抵销分录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借记或贷记的均为财务报表项目(即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现金流量表项目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而不是具体的会计科目。
(四)计算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
在母公司和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加总金额的基础上,分别计算出合并财务报表中各资产项目、负债项目、所有者权益项目、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等的合并金额。其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类各项目,其合并金额根据该项目加总金额,加上该项目抵销分录有关的借方发生额,减去该项目抵销分录有关的贷方发生额计算确定。
2.负债类各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其合并金额根据该项目加总金额,减去该项目抵销分录有关的借方发生额,加上该项目抵销分录有关的贷方发生额计算确定。
3.有关收入类各项目和有关所有者权益变动各项目,其合并金额根据该项目加总金额,减去该项目抵销分录的借方发生额,加上该项目抵销分录的贷方发生额计算确定。
4.有关费用类项目,其合并金额根据该项目加总金额,加上该项目抵销分录的借方发生额,减去该项目抵销分录的贷方发生额计算确定。
(五)填列合并财务报表
会计生活根据合并工作底稿中计算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类以及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合并金额,填列生成正式的合并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