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财政部令第26号)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国管财[2005]246号)(简称《实施办法》,下同)的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注:《实施办法》在国管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上公布。)
2、报考条件有哪些?
答:①申请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
②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3、考试科目及时间、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次,上半年1月份报名,5月份考试,下半年8月份报名,10月份考试(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国管局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上的时间为准)。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当年有效,逾期成绩自行作废。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在印发各部门、各单位的同时,在国管局网站“财务会计”栏目上公布。)
4、报名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要填写《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下载区”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交考试费:
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盖章;
② 身份证复印件;
③ 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背面写上姓名);
④ 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证书原件;
⑤ 交考试费: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45元,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各20元。
5、如何查询考试成绩?
答:考试结束15天后,考生可在国管局网站“在线查询”栏目查询个人成绩。
6、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或符合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可以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员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下载区”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交工本费: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盖章;
②考试成绩单(网上下载);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⑥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⑦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每证15元。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7、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由其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到国管局管辖范围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如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手续?
答:首先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并自办理转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持下述资料,于每周二、四到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101室办理转入手续。
需提供的资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下载区”下载)并盖章;
②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开具的转出证明;
③调入单位开具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⑤学历、职称和身份证复印件;
⑥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⑦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每证15元。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88393050或68316611---1830
(注:其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8、持有国管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如果调离国管局管辖范围,到其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如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出手续?
答:首先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下载区”下载)前两项内容,在表右上角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持下述资料,于每周二、四到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101室办理转出手续。
需提供的资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表右上角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④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名称。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88393050或68316611---1830
9、持有国管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国管局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如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
答: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下载区”下载),在表右上角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持下述资料,于每周二、四到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101室办理调转登记。
需提供的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表右上角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88393050或68316611---1830
10、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开始从事会计工作,如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如何备案?
答: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下载区”下载),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于每周二、四到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101室办理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下载区”下载),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于每周二、四到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101室备案。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88393050或68316611---1830
1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及相关基础信息、接受继续教育、受到表彰奖励、被处罚情况等发生变更的,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答:首先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下载区”下载),在表右上角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于每周二、四,到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101室办理变更。
需提供的资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表右上角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③变更事项有效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88393050或68316611---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