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三地实行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要在大湾区的建设和发展中通过协调而实现无障碍衔接,广东需要大批通经济,懂管理,懂外语,熟悉内地、香港及澳门法律规则的法治人才。
近年来,陆续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建议。针对这些建议,广东省教育厅经组织专题调研座谈会后,于近日做出了书面答复:建议以广东财经大学为基础建设广东财经政法大学。
代表委员建议创办华南政法大学
近年来,陆续有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省政协委员呼吁创办华南政法大学。今年1月广东两会期间广东财经政法大学,省政协委员李震霄提交了一份《关于广东应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建议》。陈少波等省人大代表也提出了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建议。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李铁提出在深圳创办华南政法大学。
对此建议,广东省教育厅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委政法委的意见,近日作出了答复。
新办政法类大学不是最优途径
省教育厅答复称,针对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建议,分别在3月15日和3月19日组织了两场专题调研座谈会,对省政法类高等教育情况进行了了解广东财经政法大学,就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建议进行了深入讨论。
参会人员表示,广东当前法学教育水平无法满足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且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发展急需大批熟悉“一国两制”三地法律的高水平复合型法治人才,有必要提升我省政法类高等教育水平。但新办一所新的政法类大学建设周期长,难以满足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不是最优途径。
省教育厅答复称,经过调研论证,认为从培养高水平复合型法学人才的紧迫性来看,在现有本科高校的基础上建设一所高水平政法类大学,较具可行性。
争取纳入院校设置“十三五”规划
广东省教育厅在答复中介绍,4月9日,该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期调整工作的函》。4月19日,收到广东财经大学更名为“广东财经政法大学”申报材料。4月28日,召开了申请纳入“十三五”高校评议会。省教育厅争取按程序将“广东财经政法大学”纳入广东院校设置“十三五”规划。
答复称:广东财经大学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社会服务基地,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东财经大学“商法融合、粤港澳融合、产教融合”的“三融合”办学特色,有利于培养“精商通法”的商科人才和“精法通商”的法律人才,符合粤港澳大湾区的特殊地域需求。
综上,广东省教育厅建议以广东财经大学为基础建设广东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