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运用的一项重要原则,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要求人们在会计核算处理上持谨慎态度,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者保持警惕,把风险损失缩小或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对具体会计核算行为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性作用。
谨慎性原则在企业财务核算中的具体运用体现在多个方面。
第一,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在物价上涨时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发出存货的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会使本期成本接近当期水平,减少利润中的水分,期末存货价值偏低,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第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速折旧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两类。若企业选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则可使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多提折旧,从而减少利润,少缴所得税,等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又可使投入的资金尽早收回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体现了谨慎性。
第三,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以确保企业的资产更加真实、有效,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稳妥可靠。
此外,谨慎性原则在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无形资产等具体会计准则中也得到具体体现。
如果谨慎性原则不能在财务会计中恰当运用,就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过度稳健。我国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谨慎性原则成为企业经营者隐瞒利润、逃避税收的秘密武器。同时,有些上市公司为了提高股票市值,故意夸大企业利润,违背了谨慎性原则。一是稳健不足。如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下,发出存货的成本按什么价格计价,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后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固定资产采用快速折旧法还是采用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时,是按投资总体、按投资类别还是按单项投资计提?以上情况都会由于企业选择性较强而出现不同的结果,形成资产价值和利润不实的情况。
因此,企业在会计实务中必须认真贯彻谨慎性原则的要求,真正做到用好用活,防止滥用或歪曲使用谨慎性原则来设秘密准备、过分提取准备、故意压低资产或收益、故意抬高负债或费用,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讲究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专业判断,对会计交易或事项作出谨慎性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