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教育部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汇华学院分数线,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一)学院名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二)学院代码:13411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院(独立学院)
(五)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街469号(邮编:050091)
(六)学院概况: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汇华学院位于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校园环境优雅。 是一所花园式学院。 学院现有9个系、53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9大学科门类。 汇华学院秉承河北师范大学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学校雄厚的教育资源,选派优秀教师讲授各主要课程。
汇华学院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6号令,不断探索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着力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养人才,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高效、规范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具有我院特色的管理。 体系和运行机制。 2010年,我院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七)学历和学位证书:专科至本科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至4年。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本科学位证书和国家认可的学历;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汇华学院授予河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三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四条 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未授权、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序列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术体系
学位名称
考试类别
学费标准(元/年)
中国语言文学
120
两年
文科学士学位
文学与历史
10000
思想政治教育
60
两年
法学学士
文学与历史
10000
第四章 入场
第五条 学院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学院对普通考生和原专科考生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规定。 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必须符合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标准。 特殊课程和专业的最低入学控制分数。 各专业、各专业考生按照报考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喜好顺序录取。 专业成绩不会有年级差异。 若多名考生按照备案规则计算成绩相同,则顺延录取。 。
退役大学生军人报考者汇华学院分数线,必须达到学校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试最低及格分数线。 进入各专业的考生将按照按照录取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照考生的喜好顺序排列。 根据在校成绩、服兵役表现等录取,不存在专业分差。 若多名考生按照备案规则计算成绩相同,则顺延录取。
第七条 新生入学时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消资格。 录取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 对冒充、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体检、复查要求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其他
第八条 学院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按照我院同一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执行。
第九条 国家和学校设立若干奖学金、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原籍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学院设立勤工俭学岗位,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第十条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学院招生录取流程:
学院网站:
招生网站:
招生邮箱:hhzsjyc@163.com
咨询热线:0311-80785858、80785959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与国家和河北省大专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相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