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州、市招生委员会及相关高校招生委员会:
为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发[2021]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招办[2023]2号),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招生委办公室制定了《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方案未涉及的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年度文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统考工作方案
2.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与本科专业对应表
3.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及时间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11 月 6 日
附件1
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招生
专业统考工作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艺术类专业考试和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两部分组成。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为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六个类别。对于招生人数极少或组织考试有困难的个别类别,将通过跨省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的方式实施。戏曲考试内容和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由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牵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统一报名、统一出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计分、统一成绩处理、统一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统一公布成绩,由各地(地、市)教育考试机构、考点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为确保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1.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1. 申请条件及程序
1.考生须符合自治区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取得2024年高考考号。凡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高考时,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艺术类补考”,选择补考科目。艺术类考生可从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戏曲七门科目中任选一门。多门科目不得同时报考。如未按要求填写,将影响考生正常参加相关专业统考或学校考试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持有当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印制、加盖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证》(以下简称《报名证》)。
3.报考自治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戏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招生考试。戏曲考试的考试内容和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专业统考或联考中取得相应等级合格成绩后,方可按照招生院校要求参加相应学校考试。
4.所有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新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入学考试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须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确认考点等信息,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注意:
(1)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书法、戏曲七个类别中只能选择一个科目参加统考,所选科目须与高考报名系统中所选科目相同。
(2)音乐专业统考分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报考其中一个专业或者两个专业。如同时报考,音乐表演所选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所选主干科目(器乐或声乐)一致。同时报考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的考生应填写相同的乐器种类,同时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的考生应填写相同的演唱方法。器乐科目限报考一种乐器(中西打击乐器除外),器乐考生应使用报名统考时所选的乐器。
(3)表演(导演)专业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报考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报考其中一个方向或两个方向。报考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不得同时报考戏剧影视表演或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5.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后,系统随机发放专业统考准考证。考生按系统提示接受考前教育(详读考场规则、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作出承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打印《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统考准考证》),凭准考证、报名票、居民身份证参加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
(二)考场设置
1、美术、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点设在乌鲁木齐、喀什、奎屯,具体考点名称及地址以准考证上为准。
(1)乌鲁木齐考试中心
考生所在地区: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吐鲁番市、哈密市、昌吉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2)喀什试验场
考生所在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
(3)奎屯试验场
考生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伊犁州、塔城州、阿勒泰州、博尔塔拉州、奎屯市。
2、音乐专业统一考试:考点设在乌鲁木齐(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3、舞蹈、表演(导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专业统一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新疆艺术学院金桥校区)。
4.表演(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采取跨省联考(以联考省份通知为准)。
三、报名及缴费时间及方式
1、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专业统一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报名网址:新疆教育考试院。网上缴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表演(导演)(服装表演)专业统考采取跨省联考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5日,报名网站为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gzj.gov.cn/),缴费时间、方式、收费标准以联考省通知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戏曲专业统考采取省际联合考试方式,报名时间、方式、缴费时间、方式及收费标准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完成付款后方可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付款的,视为自动退出。
(四)考试科目、方式和时间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科目与分数线、内容与形式、考试要求、考试范围等要求请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考试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
1. 音乐
(1)音乐表演(器乐)统一考试科目:乐理、听写、视唱、器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2)音乐表演(声乐)统一考试科目:乐理、听写、视唱、声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3)音乐教育(器乐)统一考试科目:乐理、听写、视唱、主科(器乐)、辅科(声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4)音乐教育(声乐专业)统一考试科目:乐理、听写、视唱、主修(声乐)、辅修(器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中西打击乐器专业的学生需为两种不同的打击乐器各准备一首乐曲,其中一种为音高型打击乐器。
同时报考音乐表演(器乐或声乐)和音乐教育(器乐或声乐为主)的考生,所选方向(主修科目)、演唱方法、乐器必须相同。同一考试科目只能参加一次,考试成绩相互认可(最终成绩按不同方向的分数比例折算)。同时报考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的考生若没有音乐教育辅修科目的考试成绩,最终成绩将以音乐表演考试成绩为准。
2、舞蹈专业统考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表演。考试方式:集中、面试。
舞蹈类别分为中国舞、芭蕾、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考生可选择其中任意一项报考。参加舞蹈表演考试时,考生自备的曲目(或组合)应与报名时选择的舞蹈类型一致。
3. 表演(导演)
(1)戏剧影视表演统一考试科目: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歌曲演唱、肢体技能展示、命题即兴表演。考试方式:集中考试、面试。
(2)时尚表演专业统一考试科目:人体形象观察、T台示范、才艺展示。考试方式:集中、面试(省际联考)。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统一考试科目:文学朗诵、命题即兴创作、叙事性写作。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同时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和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生只需参加一次同一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互相认可(最终成绩将按照各方向分数比例折算)。
4、播音主持专业统考科目:作品朗读、新闻播音、话题评论。考试方式:集中、面试。
5、艺术设计类专业统考科目: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考试方式:集中、笔试。
6、书法专业考试科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考试方式:集中笔试。
7. 考试时间
(1)音乐:2024年1月9日至13日。
(2)舞蹈:2024年1月11日至13日。
(3)表演(导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2024年1月11日至13日。
(四)播音主持:2024年1月11日至13日。
(5)美术与设计类:2024年1月13日至14日。
(6)书法:2024年1月13日。
(7)表演(导演)(古装表演)、戏曲:请参照联考所在省份通知。
(五)笔试(面试)及成绩复核
1.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阅卷考试管理规定》(教考办发[2013]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要求,负责组织管理阅卷工作。
2.承担阅卷任务的高校应设立阅卷点开展阅卷工作,阅卷工作期间,阅卷现场应实现无盲区监控,关键部位应实行“一岗多控”。
3.面试科目采用考生、评委、考场“三随机”工作机制,按照小组集体认定、评委自主评分、专家监督检查、全程视频监控的方式进行评分。
4.所有评分人员必须签订承诺书,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各专业评分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公平性、公正性。
5.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申请复核的,须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专业准考证向其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各地汇总信息后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及时告知考生,告知形式由各地自定。复核仅检查考生试卷或考试音视频与考生个人信息是否对应、评分有无遗漏、总分有无错误,不检查评分的严谨性。成绩复核不为考生提供试卷复核服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受理。复核中发现的错误将予以更正。
6. 公布成绩及确定及格线
1.文科统考排序办法:各专业统考成绩四舍五入后,普通、散考生统考成绩按学科从高到低排序;散考生统考成绩按学科从高到低排序。以上两种排序同时公布,如考生成绩相同,则考生排序也相同,即分数相同,排序相同。
2.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依据艺术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确定自治区艺术设计类本科专业和高职(专)专业及格分数线。本科专业最低及格分数要求为3门科目总分不低于180分艺术高考培训学校,其中2门科目每门不低于60分;高职(专)专业及格分数线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依据确定。
自治区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书法专业统一考试,以考生各科目成绩确定合格线。
3.新疆教育考试院将于2024年1月底公布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我区不发放纸质艺术类考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新疆教育考试院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通过相应专业的考生可凭成绩通知单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
4.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将于2024年1月底前完成自治区专业统考合格考生信息整理、汇总工作,并向招生机构提供合格考生名单、成绩等网上查询服务。
(七)评分适用范围
自治区专业统考覆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专业统考成绩;需要组织学校考试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公布,并组织通过自治区统考的学生报考。
二、入学考试
1. 申请条件
1.符合自治区2024年全国高考报名条件,成功申请获取2024年全国高考考号。
2.参加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专业校考的考生,须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科目和等级的及格线。
3、持有当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印制并加盖章的申请证明。
2. 考试时间及地点
1.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校考由院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校考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考生应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及时关注招生院校官网发布的信息,并按照院校相关要求参加校考。
2.自2024年起,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招考试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立考点。
三、考试作风与纪律
(一)艺术专业考试是高考重要组成部分,招生机构、考点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高考招生“十条禁止”“三十条不要”“八项基本要求”等有关要求,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考试组织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格考试纪律,严格查处违规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本地区广大考生营造安全、和谐、有序、公平的考试环境。
(二)严格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艺术专业考试违规违纪的考生、院校、工作人员及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分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严禁艺术专业教职员工单独、联合或者委托举办艺术类考前辅导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艺术培训机构提供场地或者设施。
4.填写申请表
(1)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戏曲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自治区2024年本科招生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考所有采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美术、设计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自治区2024年高职(专科)招生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只能报考相关招生院校的美术、设计类高职(专科)专业。
(2)如校考包含专业统考组织的专业,考生须在专业统考中取得相应等级的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考生须通过专业统考和校考,方可填写相关高校专业申请表。未取得相应合格成绩而填写的艺术类专业申请表无效。
(3)报考自治区“三校联考”美术设计类、音乐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具有2024年自治区高职(专科)层次资格线的专业统考成绩。
5. 招生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自2024年起,高等学校美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辑与导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电影学、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直接录取;以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艺术高考培训学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比例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统考成绩的综合成绩录取,原则上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不低于50%; 对少数组织校考的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学校规定的最低分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校考成绩予以录取。对组织校考的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具体内容及规定以教育部及招生院校公布的文件为准。
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与自治区统考成绩综合得分按比例择优录取,进行平行志愿录取。综合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考试成绩/300×750×50%
综合成绩将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计算,根据教育部要求,今后将逐步提高文化类科目在综合成绩中的比重。
(二)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备案和录取办法,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另行公布)。
6.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考试中心要高度重视并做好艺术专业考试宣传工作。各考试中心要成立艺术专业考试领导小组,严格考试过程组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试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试安全、公正、科学、规范。
(二)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殊性,招生机构要研究建立完善考试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强考试过程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严格校考组织管理,严格考官选拔任用管理,加强考官业务培训,严明考风考纪,规范考试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三)各考试中心要加强考试硬件建设,加强信息安全保障,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确保考试公开、公平、公正,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考试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学校考试工作公正规范、安全有序。
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我们将另行通知。
附件 2
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与本科专业对应表
笔记:
1.歌剧专业的考试由教育部安排,相应的专业为:130201音乐表演(歌剧音乐),130203组成与作曲技术理论(Opera Music),130301表演(Opera Performance),130306,130306戏剧和电影指导(Opera Directing)。
2.上述本科艺术专业的专业是根据“普通高等教育机构的本科专业的目录(2020版)的“艺术”类别中的各种专业,以及“在教育范围内的普通高等教育机构”中的新专业的新专业的名单。
3.高等职业学院(初中)和统一考试学科的艺术专业之间的对应关系应按照本科专业的对应关系实施。
附件 3
2024年自治区一般高等教育机构中艺术专业统一考试的主题和时间表
笔记:
1.有关每个专业类别的统一考试的详细内容,要求和考试指示,请访问Xinjiang教育考试学院的官方网站()。
2.专业统一考试的面试安排可以在门票上找到。
3.与歌剧有关的考试的检查内容和形式应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法规在省份联合审查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