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在高职(专科)院校学习期间没有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或入学前曾受过纪律处分,已解除纪律处分。
4.服兵役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未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在注册前已解除处分。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招标说明书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7日17:00。
2. 申请条件
学生所选择的专业须符合江西省教育厅发布的《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考试专业(类别)指导目录(修订版)》,并在报到时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
(1)《九江学院2023年退役院校士兵入学免试申请表》(附件2)及表中填写的奖惩证明材料纸质版(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及其扫描件;
(2)获得免试高考资格的高校学生基本信息纸质版及电子版及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jxs.gov.cn/)中资格审核的截图;
(3)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扫描件(正反面);
(4)高职(专)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高职(专)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院系公章;
(5)已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学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尚未取得其他高校毕业证书的学生,须提供所在高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或在学证明原件。
考生须于2023年3月7日17:00前将学校要求的纸质材料通过顺丰快递或EMS寄至九江学院教务处考试中心,快递上请注明“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本科录取”。电子版材料须以“报考专业+姓名”形式打包并命名,发送至37584998@qq.com。报名资格以学校实际收到的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材料不予退还九江学院专科最低分,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
五、综合评价方法
九江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入学本科工作在学校本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结果由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与服役期间表现成绩之和构成。
职业适应性测评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总分为100分九江学院专科最低分,其中逻辑思维能力占40%,心理素质占30%,语言表达能力占30%。
服役期间的表现属加分项目,加分依据学生服役期间所获个人奖励或表彰而定,个人奖励或表彰加分如下:
(1)个人表彰:每项加1分;
(二)个人三等功,每次加10分;
(三)个人二等功,每次加20分;
(四)个人一等功每获一等奖,加40分;
(5)个人荣誉称号:每获一次加60分;
(六)每授予“八一勋章”一名,加分80分;
(七)中央军事委员会给予嘉奖,每次增加20分;
(八)个人每受到军委机关全军嘉奖一次,加记10分。
以上奖励是指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试行)》实施的奖励项目。个人受过嘉奖的,退役士兵档案须有个人奖励登记(报到)表;个人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者,还应当有奖励证书和奖章。个人受过中央军委及军委机关、部门实施的嘉奖的,退役士兵档案须有嘉奖通知(通令)姓名及文号(编号)。填报奖励项目的考生,须在考场提供原件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六、考试时间及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具体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七、入学条件
各专业将按照招生计划,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根据逻辑思维能力分数、心理素质分数、语言表达能力分数进行录取。
资格审查贯穿招生全过程,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违反公平考试原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8.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