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工作、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综合协调全区城乡建设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参与或组织审查区重点工程及重大工程项目的论证、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编制城乡建设与维护项目投资预算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重点工程的建设和其他城市建设项目。
(三)组织推进全区城镇化发展的工作,拟订全区城镇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全区城镇化工作。
(四)推进规范村镇建设的工作;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旧村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五)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区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负责全区民用建筑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墙体材料革新的监督管理;参与建筑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全区城乡建设管理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八)负责全区重点工程的拆迁安置工作和被委托工程的拆迁安置工作;负责上报全区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
(九)负责全区建筑企业资质与资格管理;负责建筑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十)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监督、检查、备案工作。
(十一)负责编制全区人防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组织管理全区人防工程建设及人防工程的开发维护和利用;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依法监督检查组织和个人履行人防义务情况;开展人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宣传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市、区拨款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区人防经费预决算;监管人防系统国有战备资产;组织区人防机构“准军事化”建设;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实施群众疏散和隐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承担区人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房屋确权发证及房屋产籍资料的管理;负责房改房档案的建立、管理;负责落实房产政策及历史遗留房产问题的处理;参与编制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计划;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报批;依法监管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租赁备案的行为;推进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工作,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耀光
地址:济南市山大北路87号
电话:88023659
邮编:250100
内设机构:
城乡建设科(挂房屋征收管理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小城镇建设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指导;根据省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济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拟订城镇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全区城镇化工作;负责城镇化动态检测、数据分析、统计和整理;组织实施全区小城镇发展规划和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各镇编制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规划管理;完善全区村镇建设档案管理。
2、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发布冻结通告,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的相关手续;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通知相关部门在项目建设活动结束前停止办理征收冻结所列事项的相关手续;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组织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的备案管理;与被征收人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按规定进行公开;接受举报、投诉济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处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区政府和上级房屋征收部门交办的涉及房屋征收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范立新(城乡建设科) 王念锋(房屋征收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