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住宿手续请同学直接到学院所在校区社区中心办理,其它报到手续集中在所在校区指定地点办理)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祝贺你被录取为昆明理工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为确保你能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请你仔细阅读本《须知》,并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一、党、团组织关系
1.从云南省内高校毕业的学生党员由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昆明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昆明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
2.从云南省外高校毕业的学生党员由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介绍信抬头:云南省委高校工委,转入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
3.团员(不分省份)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单位:昆明理工大学团委。
注: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待报到时交各学院新生接待点。新生需把本人党员档案归于人事档案后一并寄送至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档案室。开学报到后,只有递交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研究生院党委对党员材料审查合格后组织关系才能正式转入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材料二者缺一不可。
二、户口
非定向生、享受民族政策照顾录取的定向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是否办理户口迁移由新生自主确定,请注意:农村户口的学生选择在校落户后,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毕业迁户时即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也是城镇户口;落户学生毕业后不得将户口留在学校学生集体户,必须迁户。
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注意:
1.凡户口需落入昆明理工大学的学生需提交:《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年份当年的有效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并注明学生本人血型、身高、民族、联系电话及父母姓名;彩色半寸照片1张。
2.每年录取新生户口办理时间截止日期为录取年份(当年)的12月31日,逾期者原则上不予办理。
3.《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清晰有效的户口专用章(模糊不清的或缺失的不予办理落户),有涂改的项目必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校对章。
4.《户口迁移证》上登记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姓名一致,不能用别名和同音字代替,不能临时更名。否则,将影响到本人落户、学籍认定、电子注册及毕业证发放等一系列问题。
5.《户口迁移证》上登记的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6.《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必须登记,不能留空昆明理工大学学籍查询,且详细登记到县(市、区),如: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7.《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按照公安属地管理要求:
(1)莲华校区学生填写:昆明理工大学
(2)呈贡校区学生填写: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
三、档案
非定向生、享受民族政策照顾录取定向生凭我校出具的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调档手续,并于2016年7月底以前将人事档案以EMS形式寄到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档案室,档案室将在开学前进行档案录入工作,新生报到后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网站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档案接收情况,对于档案未到考生,请与档案室联系,然后考生再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催要,若9月底前学校仍未收到考生档案,将取消录取资格。
档案寄送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档案室(收),邮政编码:650500。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预期9月1日前可毕业生)报到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国家规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费和缴费
1.学费标准
(1)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
(2)专业硕士:工程、农业推广、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工商管理、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
2.缴费办法和要求请仔细阅读《昆明理工大学2016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
六、奖助办法
1.奖助办法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2.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请认真阅读“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简介”昆明理工大学学籍查询,请在入学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务必在入学报到前填写好《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到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迎新网下载)于报到时提交。《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签章要求:属农村考生由家庭所在地区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签字盖章方可有效;属城镇考生由父母所在单位或民政部门签字盖章方可有效。
七、报到时请准备小1寸近照10张。照片必须是免冠、正面的,照片背面请用铅笔写好姓名及录取专业。
八、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学生分别按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同时根据校区的住宿条件和房源情况,学生社区中心将进行统一住宿安排。
1.为充分利用我校现有住宿资源,在复试期间同学已经进行了是否住宿的确认,学生社区中心6月24日前将确认不住宿及未确认是否住宿的人员名单,公布在学生社区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内,学生社区中心将按照您确认的信息进行住宿安排。请您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务必及时登录学生社区中心网站查询您的住宿确认情况,对于未确认是否住宿或确认住宿有变更的人员,请于6月27-30日到学生社区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内下载“住宿需求确认书”,填好后,在此期间传真到学生社区中心综合办公室(0871-651366269:00--12:00,13:30--16:00),未进行住宿确认的人员,学生社区中心将不安排住宿,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可在学生社区中心网站上查询《学生社区中心2016年迎新方案》。
2.呈贡校区留学生公寓(二人间)3400元/生/学年(此类公寓只安排博士)、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学生宿舍(房间内不带卫生间)收费标准为400元/生/学年。
3.学生公寓(宿舍)床上用品的销售商家由学校统一招标确定,中标销售商是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教育厅确定的“云南省集团购买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达标企业”。床上用品招标确定的销售商家迎新期间将在学生社区中心设立销售点,学生可自愿购买。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质监局〔2014〕9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学生的健康,禁止使用“黑心棉”及伪劣床上用品,禁止将“三无”产品及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床上用品带入学生宿舍使用。为防止学生自购自带劣质床上用品入校,危害学生自身及同学的健康安全,对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和出厂检验证明等将进行严格登记,届时请您如实填写《新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备案登记表》,仔细阅读云南省纤维检验局“致入学新生及家长公开信”(可到学生社区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在您入学时将《新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备案登记表》交至您所住楼幢值班服务台处,未如实填写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4.学生社区中心咨询电话:0871-65136626(综合办公室、传真)、0871—65920920(呈贡园区管理部恬园办公室)、0871—65187603(莲华园区管理部)。
九、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按时报到,请勿提前报到。8月22日、23日,学校相关部门将分别集中在呈贡校区恬园和莲华校区体育馆为新生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期间,我校在火车站设有接待站。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凭相关书面证明向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赴校火车半价票。《录取通知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不再补发。沿途请注意安全,保管好各种证件和携带的物品。旅途中若遇到异常情况请立即与民警或乘警联系。
十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所在校区及校区地址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复杂有色金属资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质量发展研究院、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法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医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